我叫洛云殇,今年15岁。
今天我遇到一个猥琐的叔叔,那是我的任务目标。
任务目标距离我1米,“嗨,小妹妹,一个人吗?”
“叔,叔叔,我迷路了,能带我回家吗?”
“好啊,小妹妹你家在哪里?”
“我家在xx小区x号楼。”
“哦,那里啊,叔叔熟的很,叔叔带你回家。”
叔叔露出了灿烂的笑容。
“谢谢叔叔了。”
小巷。
“叔叔,为什么要走这里啊?”
“这里是近路,叔叔经常走。”
“哦哦。”
“再者,小巷可是个好地方呢!
好办事。
嘿嘿嘿……”
“叔叔你说的很对呢,小巷还真是个好地方,好,办,事。”
“不,不对,你要做什么?你到底是谁?”
“叫我taboo(禁忌)就好了。”
“哈哈哈哈!
原来大名鼎鼎的taboo是一个小萝莉,这下赚大发了,只要抓住你,我就可以领一大笔赏金了!”
“叔叔你很开心呢……是啊,抓住我可以领一大笔赏金,可是叔叔,你有命拿吗?”
叔叔听到这句话,顿时就笑不出来了,“你不要杀我,我有钱,我可以给你比那个要杀我的人给你的更多的钱。”
“呵呵,又一个忘了规矩的。”
我缓缓地走向他,从我的戒指里抽出一根细到不可见的丝线,那是我的武器,血丝。
“叔叔你放心,会很快的,绝对不疼,只要几秒。”
“不要,不要啊!
啊!”
“亲爱的乘客,通往地狱的列车已经发车,祝您旅途愉快!”
一滴血从血丝上滴落,“哎呀,看来还是不够快呢,居然会有血。”
我拿手帕把血液擦掉,走出小巷。
众所周知,taboo杀人从来不遮脸易容,因为见过她动手的人,都下地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