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我又见到了我的小学同学、我的小团体最惠国李梦涵。
我们交换了许多别来无恙的寒暄、细数了共同朋友的八卦、诋毁了我们的老板和上级、然后一起坐在已经关门的冻酸奶店门口的台阶上,感受那个使我们的人生轨迹再次交叉的夜晚。
城市的夜晚点缀着灯火,灯火之间是深不可测的雾霾。
我们都沉默了一阵,李梦涵率先站起身来说,“明天还要上班。”
于是我说,
“那你走吧,我再坐一会儿。”
李梦涵拎起书包走下台阶。
她走出几步又返回来,盯着坐在台阶上的我说,“何方子,你记不记得,咱们上小学时有一次在后墙根底下玩悠悠球,被老师抓了,最后是不是你把这件事告诉了家长,写了检查?这些年我问姜奕奕问了好多遍,她都发誓天打雷劈了。
到底是不是你?”
我说,“你要问我是不是,我当然回答不是。”
她说,“那你发誓、发重誓,你发誓要是你先说的,你就天打雷劈、家破人亡。”
我说,“我不能发这样的誓。”
李梦涵立刻就认定一定是我说的了。
她像十几年前一样嫉恶如仇、暴跳如雷,“你怎么能这么做?你怎么能这么轻易就屈服呢?”
“我没有,”
我在否认的时候显露出一丝慌张,“我是一边反抗,一边屈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