朔尔
沈括的《梦溪笔谈》里,有云:&34;往岁士人,多尚对偶为文,穆修张景辈始为平文,当时谓之&39;古文&39;。
穆张尝同造朝,待旦于东华门外,方论文次,适见有奔马,践死一犬,二人各记其事以较工拙。
穆修曰:&39;马逸,有黄犬,遇蹄而毙。
&39;张景曰:&39;有犬,死奔马之下。
&39;时文体新变,二人之语皆拙涩,当时已谓之工,传之至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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骈文后起,唐虞三代是不骈的,称&34;平文&34;为&34;古文&34;便是这意思。
由此推开去,如果古者言文真是不分,则称&34;白话文&34;为&34;古文&34;,似乎也无所不可,但和林语堂先生的指为&34;白话的文言&34;的意思又不同。
两人的大作,不但拙涩,主旨先就不一,穆说的是马踏死了犬,张说的是犬给马踏死了,究竟是着重在马,还是在犬呢?较明白稳当的还是沈括的毫不经意的文章:&34;有奔马,践死一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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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要推倒旧东西,就要着力,太着力,就要&34;做&34;,太&34;做&34;,便不但&34;生涩&34;,有时简直是&34;格格不吐&34;了,比早经古人&34;做&34;得圆熟了的旧东西还要坏。
而字数论旨,都有些限制的&34;花边文学&34;之类,尤其容易生这生涩病。
太做不行,但不做,却又不行。
用一段大树和四枝小树做一只凳,在现在,未免太毛糙,总得刨光它一下才好。
但如全体雕花,中间挖空,却又坐不来,也不成其为凳子了。
高尔基说,大众语是毛胚,加了工的是文学。
我想,这该是很中肯的指示了。
七月二十日。
(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四日《申报·自由谈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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