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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误一不同(第1页)

&60;!--go--&62;家干

这位木斋先生对我有两种误解,和我的意见有一点不同。

第一是关于&34;文&34;的界说。

我的这篇杂感,是由《大晚报》副刊上的《恶癖》而来的,而那篇中所举的文人,都是小说作者。

这事木斋先生明明知道,现在混而言之者,大约因为作文要紧,顾不及这些了罢,《第四种人》这题目,也实在时新得很。

第二是要我下&34;罪己诏&34;。

我现在作一个无聊的声明:何家干诚然就是鲁迅,但并没有做皇帝。

不过好在这样误解的人们也并不多。

意见不同之点,是:凡有所指责时,木斋先生以自己包括在内为&34;风凉话&34;;我以自己不包括在内为&34;风凉话&34;,如身居上海,而责北平的学生应该赴难,至少是不逃难之类。

但由这一篇文章,我可实在得了很大的益处。

就是:凡有指摘社会全体的症结的文字,论者往往谓之&34;骂人&34;。

先前我是很以为奇的。

至今才知道一部分人们的意见,是认为这类文章,决不含自己在内,因为如果兼包自己,是应该自下罪己诏的,现在没有诏书而有攻击,足见所指责的全是别人了,于是乎谓之&34;骂&34;。

且从而群起而骂之,使其人背着一切所指摘的症结,沉入深渊,而天下于是乎太平。

七月十九日。

(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四月四日《申报·自由谈》,署名何家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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